﹡所有电影项目申请需由导演本人提交或其他任何拥有该项目相关合法权利的授权代表人。
﹡入围复评和终评的电影项目一旦拍摄完成,“北京计划”组委会保留将“北京计划”及电影艺术杂志社 字样、LOGO添加在电影片头/片尾字幕的权利。
﹡请将本表格填写完整,并根据章程将其他所要求材料,EMAIL至filmart956@yahoo.com.cn, 或邮寄以下地址: 北京北三环东路22号中国电影家协会《电影艺术》编辑部 邮编100013 《电影艺术》编辑部 收